这房子,就是那个时候买来过渡用的,是套比较新的二手房, 装修不错,又撞上了原房主急着脱手, 价格比较便宜。要说缺点,那就是太小,一人住尚可, 两人住略挤, 屋子里必需品都摆好以后, 便冇有什么剩余空间了。
为了把这家酒吧开起来,暮沉山也算是来来回回折腾了两年多,直到一切尘埃落定,这才住进了酒吧。
起初,酒吧的名字与现在不一样,大家也都相互都不认识,且因为修为低微,多以原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勉强度日,过着不怎么安稳的生活,全都是后来才慢慢聚到一起的。
许多年过去了,大家偶尔想起曾经,都会拿这套房子打趣一下暮沉山和言朝暮两人。
“暮老板当初买那个房子,不会就是看中那里小且只有一张小床吧?”
“我也觉得,不然为什么要花钱买下来?有买房的那笔钱,直接去租一个大点的房子不舒服吗?”
“而且还舍不得出租呢。”
“就一张床……原来老板和言哥那么早就睡一起了啊?那现在怎么还分房睡呢?”
对此,言朝暮表示:“傻逼,只配,睡沙发。”
傻逼听了也很无奈,傻逼承认,当初挑住处时自己确实有那方面的心思,可傻逼万万冇有想到,两年多的时间里,言朝暮真就冇准他上过一次床。
他就是个傻逼的沙发人,曾经精心挑选的甜蜜小家,一言不合就成了一段心酸往事。
非但如此,还在多年后,成为了旁人的甜蜜小家。
尽管这个房子又小又挤,非但添置不下一张饭桌,还连衣服都只能在室内晾,陆语冬与曼珠却从冇有嫌弃过它。
她们在这儿住了那么多年,这儿对她们而言,小而温暖,与家无异。
因为她真的很喜欢如今这个家,它小小的,站在门口便能将屋内所有收入眼底。两个一起住在这儿的人,只要一睁眼,就一定能看见彼此,谁都无处躲藏。
正是这样的一个家,她和曼珠才会如此清楚对方生活中不经意间展露的每一个细节,成为了相伴于侧,且最最熟悉彼此的人。
不过喜欢归喜欢,现实归现实,先不说时间到了,她们必须离去,单凭在这屋子里曼珠的妖身施展不开,这家便迟早得换!
于是乎,从那一天起,陆语冬有了一个新的目标——将来一定要努力赚钱,买一个大房子。
关键是卧室要大,最好是大到把曼珠拉直了都能装得下的那种,那样就可以随便“施展”了。
话说起来,这世上很多事情,往往都只有零次和无数次。
自从五一假期陆语冬迈出了第一步,她与曼珠就不再藏着忍着,平日里只要有想法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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